教育部公告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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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hapa 回複數:0 瀏覽數:6188 最後更新:2014/3/29 上午 07:58:21 by ha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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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a 發表於 2014/3/29 上午 07: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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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 教育部公告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
去年因為狂犬病恐慌,造成一些學校大捕犬,去年關懷生命協會與丁守中委員、田秋堇委員共同召開【公文居然成為動物催命符?!】後,公告終於修改囉! 尤其是第十二條,保障了志工和學生社團的發言權! 【學校得依其權責,參酌本注意事項,邀集相關校內代表(包括志工或學生社團),於不違反相關法令情形下,秉持兼顧尊重生命及防疫等原則,協商訂定管理規範,以落實合作犬貓管理。】 教育部公布的「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的修正版本,修正了第五、六、八、十一條,並新增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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