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a
2012/10/24 下午 05:00:57
重陽敬老 何需「抓活雞」
2012-10-24更生日報
在民眾漸漸對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感受深刻之際,長期以來備受忽視的農曆九月初九重陽敬老節,又逐漸成為各地方政府或社團重視的年度活動之一。各地紛紛舉辦形形色色的慶祝或表揚活動,彰顯老人在現代社會裡的重要性,如文藝界每年都會舉辦「重陽敬老聯誼活動」邀請文藝界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一起共襄盛舉、國際獅子會則會宴請獨居、弱勢長者吃辦桌菜,溫馨的現場就像俚語中的「老人吃麻油」,非常「老熱(熱鬧)」!
台中市政府更將僅有一天的重陽節,擴大為九九重陽敬老「月」,讓市內老人可以免費享用轄區內所屬的遊樂園,也間接鼓勵子女能多利用假期陪同長者出遊。
在種種慶祝重陽敬老的活動裡,民眾赫然發現本縣卓溪鄉鄉公所,也一樣不落人後地熱烈舉辦敬老活動。只是這場在國小運動場舉辦的九九重陽敬老活動,除了傳統的頒獎表揚模範老人與敬老楷模之外,卻在所舉辦的多項趣味活動裡,出現了「抓活雞」的比賽活動。
在過去,或許這項看似有趣的活動會被認為是重陽敬老活動的高潮,但是在當今國際視聽快速傳播的時代裡,這種公開且由公部門舉辦的活動,應避免「有雞飛狗跳」,感覺有「虐待動物」情事,而是應在有趣味又不失粗暴之下。
誠如活動後新聞剪影所說的「四十隻雞亂飛,考驗長輩身手」,事實上這起事件不只考驗了長輩的身手,而其實更挑戰了台灣在「動物保護法」通過實施後所面臨的嚴峻考驗。
動物保護法中明訂「虐待」動物之行為包含「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而動保法第六條更清楚訂有「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如非必要,所列的必須行為應避免「以暴力傷害動物」!著實讓關心動物權益與福利的民眾及動保團體瞠目結舌,議論紛紛之餘,應以勸導方式避免動物無謂的驚嚇。
近十年以來,台灣自然與生態保育運動方興未艾,全台及地方性的動保組織崛起,所關懷的範圍從野生動物、陪伴動物到經濟動物不一而足。一時之間,動物權益與福利運動在台灣社會逐漸取得正當性,民眾漸漸能夠體認物種間息息相關的共生互賴。然而,即使如此我們仍然發現「公部門認知」的不足,竟然成為台灣推動自然保育最大的阻力。
如有辦理抓活雞活動之際,恰有來自「台灣野望自然傳播學社」在全省各地(包含花蓮)舉辦「野望影展」,企圖藉由將「綠色奧斯卡(Green Oscar)」的英國Wildscreen影展得獎影片引進台灣,運用其專業行銷傳播能力,來促進台灣自然保育之公眾認知。直到十二月中,在花蓮的東華大學都將有一系列的自然保育得獎影片播映著,希望這回因無知誤解而觸法的公僕們,可以前往欣賞並省思,別讓台灣多年來苦心經營的自然保育形象,再遭莫名的重創。
hapa
2012/10/24 下午 05:05:29
日前桃園縣觀音鄉某幼稚園為了讓小朋友留下一個難忘的童年,特地在校園水溝放進泥鰍與鱔魚,讓小朋友與老師們親手體驗抓泥鰍等「樂趣」。幼稚園張姓業者表示,面對田間泥鰍等已不復見,為了讓大家在發展經濟之餘,也要兼顧維護生態,否則將來小朋友恐無法見到泥鰍等物為何物,故爾此活動也有「寓教於樂」的意義。 早期農業社會,田邊溝渠泥鰍、鱔魚經常出沒,為了民生大計,因此常常成為家中餐桌上的佳餚,這是還不富裕的農業社會「取之自然」的常態,但是時至今日,由於環境、河川的污染,泥鰍等早已逐漸消失,社會富裕、食物變化萬千,泥鰍也早就從餐桌上剔除,此時,「抓泥鰍」不再是「常態」,而是「特地」向魚販購買來舉辦的「娛樂」活動。
以前抓泥鰍,是在泥鰍生長的河川溪流,泥鰍還有躲避逃生的空間,人魚之間公平競爭搏鬥;而現在的抓泥鰍,是特地買來放在封起的「競技場」,泥鰍無處可躲、無處可逃,不是被活抓、就是被折磨得翻肚皮,所有泥鰍無一倖免於難。這不是公平的競賽,而是以強凌弱的「暴力」。
生態環境的被破壞,就是因為人類無止盡的貪欲,無限制地擴張、侵損其他生物的生活空間,大多數人類心中,絲毫沒有存念這些「地球夥伴」的生存與生活,不把牠們當作活生生的、也有苦樂感受的「生命」。如果今天我們教育孩子的,是無知於、無視於生命的苦難,甚至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牠們的痛苦之上,又怎能奢望明日的他們能做好環境的守護者呢?孩子可以無知,而身為成人的我們,又要如何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
不禁懷疑,「抓泥鰍」到底有多少教育意義?縱容幼稚園小朋友「把生命當玩物」,這樣的心態,與保育何干?難道,所謂的「生態保育」,是要讓更多的生命受到不必要的殘虐與殺害?除了抓泥鰍,難道沒有其他更好的教育下一代的方式?
從身為教育工作者的該幼稚園的業主,從歡樂雀躍的無知小兒身上,對於台灣生態的未來,令人不禁深深地憂心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