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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5 下午 05:22:21
維護「狗」權 花蓮不落人後

韓梅紳

報載台東森林公園的「蹓狗禁令」已於今年的二月悄悄解除,民眾赫然發現在公園各入口處原公告的「禁止蹓狗」之告示牌已悄悄塗銷。據台東縣政府表示,因越來越多的民眾飼養寵物,但是外出蹓狗時卻處處受到限制,造成民眾不便。再加上因為飼養寵物的民眾在公民與道德意識上,較以往提高許多,鮮少民眾會任由狗狗四處奔竄與隨地大小便,因此在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上的顧慮不復存在。

更因為不斷有民眾要求正視狗權,也質疑「蹓狗禁令」之法源為何,故在台東縣政府確實找不到禁止蹓狗的法律依據,以及考慮民眾需要的前提下,才審酌解禁,不再禁止。

公園是否開放蹓狗,長期以來雖引起正反意見。但為了順應時代潮流,爭取「狗權」,內政部才剛剛於最近函文包括台南市在內的六個縣市,要求開放無攻擊性及安全疑慮的寵物進入公園。內政部此次之順應主流民意,主要是源自於不少民眾投訴,指限制狗狗禁入公園,不但剝奪了狗狗自由活動的權利,是歧視動物,更缺乏法源依據,「蹓狗禁令」根本就無所本。

花蓮縣自從傅縣長上任以來,由於縣長本人長期茹素,更關心眾生慧命,因此上任後即積極飭令所屬暫停流浪動物的撲殺作業。更在縣府財政原已趨困窘的情形下,仍責成相關部門研究流浪狗終老園區的設置可能。

雖然在經費不足的當前,花蓮縣要立即籌設具有生命教育積極意義的流浪動物終老園區有其實質上的困難,但是若能積極開放縣內公園,提供給具有責任意識的主人,在有適當防護措施之前提下,讓寵物都可以進入公園,將會是另一個經濟實惠且具有生命教育正向功能的良政。事實上,台南市早在多年前便已設置了五處狗狗專用的公園,讓人狗盡歡地在綠地上享受陽光。

台南能,擁有大片綠地的花蓮,當然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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