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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上午 06:29:52
獵犬游泳溺斃 飼主不搭救遭訴

中央社– 2011年12月7日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7日電)桃園縣一名黃金獵犬的飼主,將狗兒放入龍潭大池游泳2小時,最後見狗兒體力不支,卻不出手救起,導致狗兒滅頂。桃園檢方今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51歲黃姓男子日前將飼養7、8年的黃金獵犬,帶到桃園縣龍潭鄉龍潭大池游泳,但狗兒游泳2小時後,體力耗盡,狗兒努力想爬上大池旁的浮台,但飼主卻僅在一旁觀看,完全未出手搭救,直到黃金獵犬掙扎5、6分鐘後,狗兒逐漸下沉溺斃。

檢方表示,黃姓男子的行徑引起公憤,遭到當天在龍潭大池舉辦活動的水上運動推廣協會人士發現,報警處理,告發飼主的不當。

目擊者表示,當天有很多遊客都在觀看黃金獵犬,並且有遊客向飼主表示,狗兒都已經沒力了,為什麼不救牠,但飼主卻不理會。

飼主直到狗兒下沉才下去打撈,但是卻未立刻發現狗兒遺體,心慌逃離現場,直到晚間才繼續回到現場打撈。

檢方表示,動物保護法立法精神是希望告知飼主深知,動物的養育與對待已經不是個人喜好問題,更牽扯到道德問題,否則將觸及法律責任。黃姓男子先將狗兒放入池中,卻又任其溺斃,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10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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