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保護動物協會會員討論區 → 呼籲中央及縣市首長重視動物保護,仿效先進國家設置專業「動物管制員」,終止數十年落後、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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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0 下午 02:33:44
台灣流浪犬貓捕捉工作,從民國60年起,即由各縣市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視流浪犬貓為「廢棄物」捕捉、清理。儘管「動物保護法」立法至今已十餘年,這項引發無數民眾抗議,且時常發生捕捉手法不當,公然虐待動物,造成無數動物受虐痛苦的錯誤政策,卻因為中央及地方首長對動物生命的漠視而延續至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9)日聯合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花蓮縣動物權益促進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各地環保局清潔隊員及委外捕犬人員,殘虐「捕犬」的調查證據,要求政府別再帶頭違反「動物保護法」,即刻廢除清潔隊捕犬及委外捕犬制度,回歸動物保護精神,仿效先進國家設置專業「動物管制員」負責流浪犬貓的管理與保護!立法委員田秋堇與李慶華到場表示支持,並將提案修法,明訂動物管制員的設置、工作執掌與作業準則。

研究會公佈的調查影片中,可見全台各地捕犬的殘忍、荒謬狀況—由於清潔隊不具備動物行為及心理的專業知識,因此不論犬隻大小、性情、健康狀況如何,都一昧視為〝惡犬〞對待,不論是用捕犬繩將狗一路死拖活拉,完全不管狗已經滿身傷痕,或用錯誤保定方式,將幼犬活活摔落地面,或以捕犬桿勒住狗的脖子,一路「提」或用力「拋」到捕犬車上,無視狗已經快被「勒斃」...等等不當、錯誤的捕捉方式,幾乎將流浪犬搞掉半條命。而這些備受驚嚇傷痕累累的狗進了收容所,不是開始生病就是出現嚴重行為問題,很難再有機會被民眾認養,因此期限一到就只有被安樂死一途!

此外,以資源回收車或垃圾車隨意改裝的捕犬車,不論颳風下雨,有的不是完全沒有遮蔽,就是犬籠又小又擠,整車塞滿窄小的犬籠,以致稍大的狗完全沒有站立迴身的空間,甚至常可看到用「雞籠」關狗!而法令規定捕犬員應配戴識別證,但許多縣市的捕犬員沒有制服也沒有任何辨識標誌,民眾根本難以分辨是否為香肉店捕狗。更誇張的是,嘉義縣、澎湖縣、桃園縣等部分縣市鄉鎮竟然還以隻計價,委外捕犬。被捉的狗就關在窄小的「雞籠」內,沒有飼料及飲水,等委外的人捉夠多了,才送達防疫所按隻領錢!...種種現象,完全違反法令,更漠視動物生命權益!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常有人說:貓狗小事嘛!數十年了台灣政府卻連貓狗小事也做不好!這些公然的虐待行為竟然可以持續至今! 根據研究會的調查,中央雖從民國92年就已將捕犬業務從環保署移回農委會,但目前還有17個縣市繼續將捕犬工作交由清潔隊員負責,少數已將捕犬業務移回動保機關的縣市,有的仍繼續由清潔隊抓狗,有的則是招標委外或聘用臨時人員。台北市雖然首開風氣設立動物保護處並成立「動物救援隊」,但除了少數為專職人員外,多數仍是以「派遣人力」方式因應(見附表一)。而中央農委會至今更已編列7,900萬元補助各縣市購買捕犬設備及辦理捕犬人員訓練,但人民的納稅錢就像被丟入大海裡,政府的捕犬與收容工作,無法示範良好動物福利,又怎麼可能期待民眾做好「飼主責任」,流浪犬貓問題的解決自然遙遙無期!





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規定,動物管制人員應配戴識別證。但常見清潔隊員捕犬時未配戴識別證及穿著制服,民眾根本難以分辨究竟是公部門捕犬還是非法香肉店捕犬。



清潔隊員用「捕犬套環」套住犬隻脆弱腹部硬拖,絲毫不顧動物安危。


潔隊員不當捕犬,用「捕犬套環」套住犬隻頸部還不夠,還拉扯犬隻尾巴,用另一條「捕犬套環」套住犬隻腹部。潔隊員為了讓受盡驚嚇、不斷抵抗的狗進入運輸籠,使勁拉扯套在犬隻頸部的套繩,讓狗數度撞上鐵籠,完全不顧動物安全。


嘉義縣部分鄉鎮「委外捕犬」,委外人員以摩托車載著簡易鐵籠到處抓狗。政府再以隻計價給錢。(攝影: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朱增宏指出:清潔隊員的招募標準、工作要求、考績管理根本不具備動物福利、動物行為專業,有些人甚至還很怕狗。即便碰巧有少數「愛狗者」,但終究缺乏專業,以致於不斷發生不當對待、虐待等事件。且由於無法肩負教育民眾「飼主責任」的角色,加上長年塑造出的「流浪犬=垃圾=丟棄清除」形象,無形中也增加了民眾隨意棄養的行為。清潔隊員被迫成為「捕犬劊子手」,和動物一樣淪為「制度下的犧牲者」。而專業的「動物管制員」,對動物保護工作具備熱忱,有專業的動物知識及救援保定訓練,並扮演教育民眾與社會溝通的角色,協助民眾增加對動物的瞭解,有效減少棄犬!


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規定,「捕獲犬隻應避免以捕犬工具,直接以甩、摔、倒吊放置至捕犬車輛」。但常見清潔隊員違反規範,以不人道方式「下狗」,例如以捕犬桿或繩勒住狗的頸部,直接將狗提吊入籠內,或直接將狗從車上拋摔至地面。


清潔隊的捕犬方式不人道,用來暫時安置犬隻的設備也不專業,例如用矮窄的「雞籠」關幼犬(左圖),或窄小的犬籠關大狗,狗連站立、轉身都有困難(右圖)。


清潔隊捕獲犬隻要拍照記錄,但直接拍攝在捕犬網內蜷縮成一團的狗,連狗的外觀都看不清楚,這樣的記錄要如何辨識抓到是哪隻狗?還是有抓到就可交差了事?
2010/6/10 下午 02:42:36
台灣各縣市流浪犬貓捕捉業務現況一覽表 /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整理 
捕捉業務名義上已回歸動保機關 捕捉業務名義上仍由環保單位負責
仍繼續由清潔隊人員抓狗

由臨時約聘人員部分清潔隊人員或委外方式抓狗

專職人員捕狗

由清潔隊員抓狗

由臨時約聘人員或委外方式抓狗

1.台南市
2.連江縣(莒光、北竿)
3.澎湖縣(部分離島)

1.台中市
2.南投縣
3.新竹市
4.連江縣
5.澎湖縣(委外,部分離島還是會請清潔隊支援捕捉,或鼓勵民眾自行捕捉)

1.高雄市
2.台北市(少數為專職人員,多數為派遣人力。雖號稱「動物救援隊」,但主要工作就是抓狗!名稱混淆不清。)

1台北縣    2.基隆市
3.桃園縣  4.新竹縣
5.苗栗縣  6.台中縣
7.雲林縣  8.彰化縣
9.嘉義縣  10.嘉義市
11.台南縣 12.高雄縣
13.宜蘭縣 14.花蓮縣
15.台東縣 16.屏東縣
17.金門縣

1.桃園縣(龜山鄉另行雇工抓狗)
2.嘉義縣(部分鄉鎮另行雇工抓狗)


附表(二) 專業動物管制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與訓練 /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整理

工作範疇 專業知識、技術
1 瞭解、宣導動物保護、動物福利等相關法規

動物保護法、人道捕犬作業規範、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律知識,及動物福利概念。

2 執行人道捕捉和對待動物

合乎人道的捕捉工具及正確的使用技巧:誘捕籠、捕犬桿、網子、口罩、防咬手套、滑動式牽繩、化學捕捉(使用麻醉劑)等。

3 進行公眾教育:促進公眾對貓狗的了解、及負責任的寵物飼養

標識清楚的制服與車輛、詢問技巧、溝通能力、衝突對話、動物福利及飼主責任教育。

4 能即時運送至合乎動物需求的收容所

合乎人道及關注到動物需求的運輸工具,包含適當的車輛、籠子等。

5 促進有效的流浪動物管制及管理技巧:如結紮計畫、動物識別、和登記

瞭解並能分辨範圍內的動物識別方式(剪耳、項圈..)、正確使用掃描器、已結紮動物的判斷,並清楚政府、民間組織推動的結紮計畫。

6 即時提供或轉介獸醫照護

範圍內動物醫院的掌握、與獸醫互動、動物危急救難的初步判斷、瞭解人畜共通疾病及犬貓類主要疾病。

7 必要時對動物的緊急人道安樂死

安樂死的醫療、藥物、動物反應、保定等操作經驗,或甚至需具備專業獸醫師證照。

8 開展政府機關、非政府組織、獸醫和任何相關單位間的聯繫與合作

瞭解其他單位執掌與專業屬性、合作與對話能力。

2010/6/10 下午 02:44:26
觀看影片台灣奇蹟二: 流浪不是牠的錯!落後、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還要"演"多久?
      (下載點1下載點2下載點3下載點4下載點5

動物管制員(Animal Control Officer)立法說明

採取行動:寫信給現任縣市首長及五都候選人,表達你的意見。(信件範本及聯絡資訊如下)

敬致_______縣長或市長,及五都市長候選人

「動物保護法」立法至今已十餘年,流浪犬貓卻仍被視為「廢棄物」-- 交由清潔隊或委外捕犬人員捕捉! 身為選民,我感到非常遺憾也很憤怒!

請您瞭解,當公務人員能夠從動物福利出發,以人道方式執行捕捉、運送、收容、安樂死等工作,才能給社會良好的示範,一個社會「飼主責任」的水平越高才可能降低動物棄養數量,從而減少政府每天必須面對的壓力。

請政府別再帶頭違反「動物保護法」,即刻廢除清潔隊捕犬及委外捕犬制度,回歸動物保護精神,仿效先進國家設置專業「動物管制員」負責流浪犬貓的管理與保護,並做好收容所管理!請不要再以政府資源不夠為藉口,關鍵是願不願將資源投入!

此致

選民__________ 敬啟。__ 年__ 月__ 日


◎現任縣市首長:

縣市 首長信箱 噗浪 Facebook 部落格
台北市 [email=masysop@mail.taipei.gov.tw]郝龍斌[/email] -
台北縣 周錫瑋   - -
桃園縣 吳志揚   - Blog
新竹縣 邱鏡淳   Blog
新竹市 許明財   Blog
苗栗縣 劉政鴻   Blog
台中縣 黃仲生 - - Blog
台中市 胡志強 - -
彰化縣 卓伯源 - Blog
南投縣 李朝卿 - - -
雲林縣 蘇治芬 - Blog
嘉義縣 張花冠 - Blog
嘉義市 [email=cycg601@ems.chiayi.gov.tw]黃敏惠[/email] - - -
台南縣 蘇煥智 - Blog
台南市 [email=mayor@mail.tncg.gov.tw]許添財[/email] - - -
高雄縣 [email=901002@mail.kscg.gov.tw]楊秋興[/email] - Blog
高雄市 陳菊 - Blog
屏東縣 曹啟鴻 - - Blog
宜蘭縣 林聰賢 - - Blog
花蓮縣 傅崐萁 - - -
台東縣 黃健廷 - - -
金門縣 李沃士 - - -
澎湖縣 黃乾發 - - -
連江縣 楊綏生 - - Blog
基隆市 張通榮 - - -

◎2010年底五都候選人:

縣市 信箱 噗浪 Facebook 部落格
台北市 [email=masysop@mail.taipei.gov.tw]郝龍斌[/email] -
台北市 [email=eball.su@gmail.com]蘇貞昌[/email] Blog
新北市 朱立倫 - -
新北市 蔡英文 - Blog
大高雄 黃昭順 - Blog
大高雄 陳菊 - Blog
大台中 胡志強 - -
大台中 蘇嘉全 - -
大台南 郭添財 Blog
大台南[email=lym204a@ly.gov.tw]賴清德[/email]-Blog

2010/6/10 下午 06:02:21
捕狗大隊帶頭虐狗 65萬隻遭安樂死

更新日期:2010/06/09 19:49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動物社會研究會公佈許多不人道的畫面顯示,各地環保局清潔隊員完全不顧小狗的痛苦哀嚎,繼續用捕犬繩一路死拖活拉。動保團體指出,近10年有89萬隻流浪犬被當「活垃圾」處理,有65萬隻最後被安樂死。


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清潔隊在抓狗的時候,對狗非常不了解,會把狗用拉扯,抓牠的尾巴,甩到車上或地下。」影片中也顯示,儘管牠們已滿身傷痕,還是被用力拉扯、關在雞籠,讓不少狗被送進收容所的時候,都已經只剩半條命。


根據動保團體的統計,近十年來全台有89萬隻流浪犬,共計有65萬隻在遭到不人道捕捉後,被安樂死處置,更誇張的是,澎湖和桃園縣還委外抓狗,以小狗一隻賞金300元,大狗500元計價,不過最後牠們是被安樂死,還是被賣到香肉店,下場沒有人知道。


雖然相關單位無奈表示,不可能去調查到每一個捕狗車捕捉的過程。但動保團體仍強力要求政府別再帶頭違反動保法,應廢除清潔隊捕犬及委外捕犬制度,仿效先進國家設置專業「動物管制員」負責流浪犬貓管理,給予牠們生命的尊重。(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楊淑芃、陳延蔚)

2010/6/10 下午 06:06:21
這也是生命! 捕狗過程超慘忍

更新日期:2010/06/09 16:47


您家也有養狗嗎?養牠就不要棄養牠。台灣動物保護法已經立法超過十年,不過流浪狗的捕捉方式還是非常殘忍,動保團體在全台各地拍攝捕狗大隊抓狗的情況,發現很多隊員把流浪狗用鐵勾拖行,完全不把狗當做生命看待。


驚嚇得不斷哀號的咖啡色土狗,遇上捕狗大隊,脖子被鋼索套住,已經無路可逃,但捕狗大隊還是不放過牠,再用鐵勾,勾住他的嘴巴用力拉扯,流血了,還在用力拉。還有這些根本還不會反抗的小狗,捕狗隊也不手軟,直接用鋼索吊起來,丟進鐵籠裡,小狗的哭豪他們視而不見,因為只要把狗抓到,就能交差收錢。

動物社研會執行長朱增宏:有些鄉鎮用委外的方式,抓到幾隻來算錢,桃園縣的鄉鎮有,嘉義縣也有。

動保團體公佈的影片,來自全台各縣市,對照國外捕狗方式,先用毛巾包住他,再一一抱上車,但台灣的流浪狗只要被繩子套住,硬拖也要把牠拖進籠裡。這些被殘忍對待的狗,很多原本都有溫暖的家,卻被主人棄養流落街頭,動保團體除了要求政府終止這種野蠻的捕捉方式,也呼籲民眾,愛牠就不要遺棄牠,否則下個被勒脖子關雞籠的可能就是你家的愛犬。
2010/6/10 下午 06:13:23
捕犬殘忍 立委籲設動物管制員

更新日期:2010/06/09 15:09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youtube網站公布「台灣奇蹟二」影片,揭露以凌虐方式捕捉流浪動物犬貓現況。農委會說,執行權在地方。立委田秋堇則說,要修法設動物管制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召開「落後、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還要"演"多久?」記者會,同步在youtube網站http://www.youtube.com/watch?v=VwsY7x8BgjM公布的「台灣奇蹟二:流浪不是牠的錯!」影片,呼籲民眾上網http://www.east.org.tw/寫信給縣市首長及五都候選人,要求推動專業人道捕捉流浪動物。

記者會中播放的影片片頭,可見到國際捕捉流浪動物的專業、人性模式,且作業方式在國際動物頻道早已屢見不鮮,被捉的狗沒有驚恐,所用工具也不會造成動物身體受傷,繫住動物身體的是具保護性的寬軟帶子,捕捉者並會細心的抱起動物,「文明」盡在其中。

影片隨後見到的是強烈對比的台灣捕捉流浪動物模式,使用的是金屬細繩,強勢從前方套住動物脖子,再從後方套住身體,不斷使力拉扯,一會兒拖行,一會兒硬是拉吊上車,全程只聽到動物驚恐哀叫,拉扯之間,繩子繫得愈緊。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載運車或是資源回收車、或是垃圾車隨意改裝成捕犬車,完全不能遮風避雨,甚至用「雞籠」關狗,籠子裡擠塞到讓動物不能站立。

她說,捕犬員都未依法令規定配戴識別證,當中嘉義縣、澎湖縣及桃園縣的部份鄉鎮還論隻計價,委外捕犬。

她表示,常有人說「貓狗小事嘛」!但富裕了這麼久的台灣,從92年起共編列新台幣

8000萬元捕捉流浪動物,政府卻連貓狗小事也做不好,花人民的納稅錢公然虐待動物至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會代表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林宗毅說,捕犬工作依法由地方政府執行,農委會最近會把捕犬工作的評估調查結果送各地方政府參考。

與會立委田秋堇則說,去年動保團體播出收容中心的環境骯髒、活活餓死動物影片後,行政院召開的縣市首長會議不僅沒首長到場,還不准動保團體與會。

她說,根本問題是,動保科設在主管經濟動物的農委會畜牧處下就是個錯置,編再多預算也不會管理好動物保護業務,這種捕捉法根本是在錯誤教育下一代及社會冷血。她及立委李慶華將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要求設置「動物管制員」,專業人性執行捕捉流浪動物工作。

李慶華也強調,基層清潔人員沒受專業訓練,委以捕捉工作,處境困難;一定要廢除委外捕捉,要用專業培訓捕捉人員,尊重動物生命權,別再讓國家丟臉。

990609(中央社記者楊淑閔攝)

2010/6/10 下午 06:15:05
金屬細繩勒脖套身、拉吊上車 藍、綠委擬設動物管制員

更新日期:2010/06/09 17:50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以及國民黨籍立委立委李慶華今(9)日表示,為了改善地方捕捉流浪動物犬貓容易引發凌虐聯想,將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要求設置「動物管制員」,專業人性執行捕捉流浪動物工作。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日召開「落後、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還要"演"多久?」記者會,會中並播放國際捕捉流浪動物的影帶,影帶中所使用的工具繫住動物身體的是具保護性的寬軟帶子,捕捉者並會細心的抱起動物,被捉的狗沒有驚恐,但是台灣的捕捉方式卻使用金屬細繩,從前方套住動物脖子,再從後方套住身體,不斷使力拉扯、拖行、硬拉吊上車。

田秋堇批評,動保科設在主管經濟動物的農委會畜牧處下根本就是錯誤,同時不人道的捕捉法也是在錯誤教育下一代,李慶華也說,基層清潔人員沒受專業訓練,他認為一定要廢除委外捕捉,用專業培訓捕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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