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保護動物協會活動消息 → 要求停止犬隻放射毒理實驗室,核研所請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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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0 下午 02:10:01
時間:2012年2月14日 10:30至 11:30

地點: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原子能委員會)

※2/14(二)上午10:30原能會抗議活動,誠徵網友帶10隻米格魯。電子媒體才會有畫面報導。

原能會核研所用40隻米格魯進行放射毒理實驗,讓人感到悲哀與憤怒。但當新聞媒體把焦點放在這40隻米格魯身上

時,核研所正在進行一個更可怕的計畫:建立犬隻放射毒理實驗室。一旦犬隻放射毒理實驗室成立,未來不知道有多少無辜生命,

要被進行可怕的「放射毒理實驗」。

台灣動物實驗氾濫,除了老鼠外,各種動物都被拿來做實驗,每年都有一百多萬隻動物,被送上殘酷的實驗台。我們想

借此次40隻實驗米格魯事件,一方面讓社會大眾關注實驗動物的問題,另一方面要求訂定更嚴格的動物實驗門檻和監

督機制。

但,首先,2/14(二)上午10:30,我們將到原能會,要求:
1.公開說明40隻米格魯實驗狗的真相以及必要性。
2.停止建立犬隻放射毒理實驗室。

請願意參加的朋友穿黑衣服,以為悲慘的實驗動物哀悼。也

徵求有人能帶米格魯到現場,因為大多數實驗狗都是米格魯。

請疼惜生命,不願生命受苦的朋友,一起站出來
2012/7/11 上午 06:28:37
2012年 原能會米格魯事件

今年的2月初,長期關心動保的黃泰山先生,於政府採購網得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正公開招標,徵求廠商代為執行抗直腸癌放射性藥物錸-188的臨床前毒理試驗,預計由國外進口40隻純種米格魯犬(beagle),其中部分米格魯將被施打高劑量的藥物並於死亡後進行解剖。此外,核研所也打算建立犬隻放射毒理實驗室,以便長期執行放射性藥物的臨床前毒理試驗。事件經黃泰山於臉書揭露後,許多網友們均表達反對動物實驗的立場;2月14日數十名愛狗人士前往原能會抗議,要求原能會勿進行動物實驗,廢除犬隻放射毒理實驗室,尋找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原能會則強調,以米格魯做為實驗犬是國際上非常普遍的做法,這些米格魯是來自國外專業的實驗動物繁殖中心,並非一般的寵物犬。而依照國內法規「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新藥進行臨床試驗前一定要進行囓齒類及非嚙齒類(狗是普遍的選擇)的毒理試驗,以建立藥物的安全性資料,絕不是故意虐待動物。原能會亦保證實驗會依照動保法的規定執行,由「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核可及監控,並願意接受農委會及轄區地方政府隨時監督查核。

球員兼裁判的內部管理

原能會的立場於法於理都無可挑剔,卻依舊無法讓人放心,因為問題就出在其掛保證的動保法規制度「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及「農委會及轄區地方政府隨時監督查核」。動保法規定,每一間進行動物實驗的機構皆須設置「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英文簡稱IACUC),其任務為審查、監督機構所進行之動物實驗及動物飼養情況。不過,這個委員會是由機構內部成員所組成,而且依據現實狀況,大部分的委員都是從事實驗的研究人員,球員兼裁判,其公正性令人存疑。國內少數較重視動物福利的機構雖有所謂不使用動物的「外聘委員」,然而外聘委員一來並不見得關心動物保護,二來往往認為自己並非實驗動物專業,最好不要發表意見,因此能夠發揮的作用也很有限。

此外,法規並未要求IACUC中一定要有獸醫師,成員只要通過農委會的動物實驗管理訓練,即可取代獸醫師的位置。這是一個為期僅二天的訓練課程,試問,一個上過二天實驗動物課程的人,能夠比得上一位獸醫師五年的專業訓練嗎?能夠針對動物的麻醉、手術、抽血、用藥等操作方式提供專業的意見嗎?能夠在動物危急時給予必要的醫療救治嗎?而訓練課程所教授的3R原則及計畫審查、設施查核…等內容,也並不在獸醫師的專業範圍內。因此,獸醫師及通過政府訓練課程的成員,二者在IACUC中各具功能,實無法取代彼此。

再者,法令固然規定動物實驗需先通過IACUC的審查始可進行,然而這樣的書面審查實際上並不能保障動物的福祉,因為法令並沒有要求IACUC必須進行實驗現場的查核。因此,在國內大部分的實驗機構中,IACUC於審查完動物實驗後,便幾乎不再過問動物的情形,也無法確認實驗人員到底有沒有說、寫、做不一致的情況發生,動物的福利相當沒有保障。

五年輪一次的外部查核

在農委會推行的外部查核方面,目前全國約有210間動物實驗機構,每年卻只進行40間機構的查核,平均五年才會輪到一次,如此低的查核頻率,根本無法及時發現機構的缺失並輔導改進。更糟的是,這個本應由政府查緝人員(各縣市動物保護檢查員)領軍、實驗動物專家提供相關諮詢的查核小組,卻主客易位,變成由專家主導,動保員反而成了陪襯的角色。筆者有幸曾參加幾次查核行動,發現專家們固然有著豐富的實驗動物飼養、管理以及房舍硬體的規劃經驗,然而其查核的重點是著重在這些所謂的「實驗動物科學」而非「動物福利」上。室內的溫溼度有沒有控制在一定範圍?飼料墊料有沒有滅菌消毒?如何防止外面的野鼠或蟑螂進入室內?…這些問題當然也跟動物的福利息息相關,但是最基本、最直接影響動物生活品質的東西反而經常被忽略了:籠子是不是過小?底部會不會讓動物的腳不舒服?這隻動物有明顯的外傷或皮膚病,怎麼沒有隔離治療?一籠一隻狗,籠裡又沒有玩具,對需要同伴的狗來說是不是太寂寞無聊了?尊重專業當然很好,不過筆者認為這既然是「動物保護」的查核,就應該以動保員為主,回歸到動物的身心需求面來進行查核,而非站在「實驗動物科學」的立場,以動物的品質或設施的管理為查核的重點。

「取代」、「減量」要加油

再談這次的原能會米格魯事件,因為「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規定於人體試驗前必須先做囓齒類及非囓齒類的毒理試驗,因此目前看來這次米格魯毒理試驗是勢在必行了。不過,這幾年來歐美先進國家均積極的研發實驗動物的替代方案,各國的法律也隨著修改,許多實驗都不再限制必須使用活體動物。例如偵測注射用醫藥產品是否會導致體溫升高的兔子熱原測試,在大部分情況下均可被LAL(Limulus Amebocyte Lysate,一種酵素)細菌內毒素試驗所取代,但在國內卻還是以兔子的活體試驗為主。針對化妝品,歐盟更從2009年起就禁止進行動物實驗。反觀台灣,從政府、學術界到業界的態度仍就傾向動物實驗,對替代方案多持保留態度,無人引進國外替代方案,更無人推動修改相關法令,導致許多動物實驗明明可以避免,卻還是有無數動物因而受苦、死亡,也使我國無法朝動物實驗「減量」及「取代」的目標邁進。

在1999年8月31日,媒體大幅披露中興大學獸醫系解剖流浪狗

事件的目擊者對當時情況這樣描述:我們到了實驗室,桌子上有幾隻狗,已經死了。牠們四腳朝天被吊著,脖子上插著用來放血的鐵叉和橡皮管。有一群人圍著一張實驗桌,原來那隻狗麻醉劑量不足,放血時痛醒一直掙扎,後來我只看見牠雙眼痛苦的往上翻,滿身是血,昏死過去了。目擊者指出,當天帶領大二學生進行灌流的,只是大三的學長,現場完全沒有老師指導,難怪會發生麻醉失誤的狀況。而學生們眼見動物臨死前的痛苦掙扎,卻抱持嬉笑的態度,更是遭到網友們批評殘酷冷血。

從興大解剖犬事件到原能會米格魯事件,中間相隔將近14年,或許因為這二起事件都發生在與人類最親密的狗身上,所以能夠獲得社會的關心及共鳴,但也別忘了,狗只佔實驗動物的一小部分,還有更多的囓齒類、魚、兔子、牛、豬、雞…等動物需要我們的關心。在農委會多年的推動之下,實驗動物人道管理可說是動保法中執行最有成效的一塊,然而制度面的錯誤及執行面的不足卻侷限了整體實驗動物的保護工作。盼民眾及動保團體能多多關心這一群犧牲小我、成就人類的實驗動物,更盼政府及實驗機關打開溝通的大門,容許動保團體與實驗機構有理性交流的空間,一起朝3R的目標前進,如此才能使台灣對於實驗動物不要流於「有管理,沒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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